一、宗旨:
為豐富學校新生體育文化生活,增強學生體質,培養(yǎng)學生吃苦耐勞、勇于拼搏的良好意志品質;培養(yǎng)學生良好的集體主義榮譽感;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在我校的大力開展,倡導科學健身,樹立終身體育鍛煉理念。
二、口號:
團結、拼搏、友誼、育人。
三、競賽日期和地點:
日期:2017年10月21日
地點:學校田徑場。
四、報名時間:
2017年10月12日前,將報名表發(fā)至體育教學部(OA內部郵件楊文亮老師處)報名表見附件(必須嚴格按照報名表格式、競賽項目填寫),過期不予編排。
五、參加單位與組別:
材料與冶金學院、化學與化工學院、經濟與管理學院、機械工程學院、建筑學院、理學院、礦業(yè)與煤炭學院、馬克思主義學院、能源與環(huán)境學院、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、土木工程學院、文法學院、外國語學院、信息工程學院、研究生院、藝術與設計學院。
六、競賽項目:
1、學生男子組(11項)
徑賽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3000米競走、4×100米接力。
田賽: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7.26kg)。
2、學生女子組(11項)
徑賽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3000米競走、4×100米接力。
田賽:跳高、跳遠、鉛球(4kg)。
七、參賽辦法:
1、參加單位報團長1名(學院負責人)1名,領隊1名(學生工作負責人)。
2、運動員資格:凡我校在籍大一新生學生以院(部)為單位報名參加。
3、技術代表、仲裁委員會由組委會聘任。
4、總裁判及分項裁判長由體育教學部教師擔任,裁判員由體育教學部教師及學生擔任。
八、競賽辦法:
田徑項目:
1、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田徑規(guī)則。
2、田徑項目每項每單位限報2人,每人限報2項(可兼報接力);全能項目的運動員,不可兼報其他單項,但可兼報接力。
3、報名不足3人不予編排,現(xiàn)場比賽不足3人不予比賽,不足6人減一錄取(以秩序冊為據(jù))。
4、運動員必須佩帶號碼布參賽(田徑項目號碼布為白底紅字,號碼布由各院、部統(tǒng)一自備)。
九、各學院號碼布號段分配:
材料與冶金學院:1001—1099 化學與化工學院:1201—1299 經濟與管理學院:1301—1399 機械工程學院:1401—1499 建筑學院:1501—1599 理學院:1801—1899 礦業(yè)與煤炭學院:1601—1699 馬克思主義學院:1701—1799 能源與環(huán)境學院:1901—1999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:2001—2099 土木工程學院2301—2399 文法學院:2101—2199 外國語學院:2201—2299 信息工程學院:2401—2499 研究生院:2601—2699 藝術與設計學院:2701—2799
十、計分、獎勵辦法:
1、田徑項目各單項成績取前八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分(全能項目加倍計分),創(chuàng)、超新生田徑最高紀錄加9分;創(chuàng)、超學校田徑最高紀錄加18分;一人(隊)連續(xù)多次創(chuàng)、超該紀錄(或全能中的單項)只加一次分。
2、團體總分取前八名,1—8名按27、21、18、15、15、15、10、10計分加入內蒙古科技大學2018年體育運動會總分。
十一、規(guī)則說明:
1、如出現(xiàn)團體總分相等,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再相等,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,以此類推。
2、如對大會組織機構、編排有異議,請在大會開會前由單位領隊向組委會提出;若對競賽有異議,請在該項比賽結束30分鐘內,由領隊向總裁判長提出,并提供影像材料,逾期不予處理。
3、各項比賽按競賽日程時間提前30分鐘檢錄,點名三次不到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4、所有競賽項目的比賽秩序(分組、分道、試投、試跳)均按秩序冊中所編排進行。編排道次秩序由仲裁委員會競賽組統(tǒng)一抽簽編排,決賽按成績分組抽簽決定道次。
十二、補充說明:
1、凡發(fā)現(xiàn)弄虛作假,冒名頂替等作弊行為,取消所得分數(shù),另從團體總分扣除20分,并在大會上通報批評。
2、大會組委會設在體育教學部108辦公室(咨詢:楊文亮電話:5288700)。
3、定于10月19日16:00在體育館二樓會議室召開領隊、教練員聯(lián)席會議,望準時參加。
4、參加田徑項目的運動員必須具有保險,健康證明,經醫(yī)院檢查適宜參加比賽。
5、未盡事宜由組委會另行通知。
內蒙古科技大學2017年新生田徑運動會組委會
2017年9月22日